可以防止撞折枪头和枪杆,而且只需顺着惯性,轻轻松松的就能从敌人身上拔出长枪。
要是冲击的力道过大,连枪头并折铁全都捅进了敌人的身体,骑兵顺势可以将骑枪横摆,更或是直接摆到身后,然后丢手。
这个时候,连在枪攥尾部和马腹下铁环上的另一根皮索就开始起作用了。即便甩不脱,至多也就是拖着敌人尸体往前跑,而不会把枪给丢了。
当然,骑兵也只能换刀了……
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样,特别是连接枪头与枪杆的那道折铁。
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候都还没这东西,这玩意最早的记载,已是清朝了。
之所以能出现在这里,自然是李承志的功劳。
不过汉朝时的骑兵就已在枪尾配绳套了,一是用来行军途中固定骑枪,二则是冲锋时利用马力,使长枪的冲击力更强,三可以抵消反冲力,以免骑兵被撞下马或是丢了枪……
所以李承志一直想不通,丝绸之路开通了那么多年,为何欧州人就没学会在枪上也绑个绳连到马上?
坳十七世纪的时候,欧州人的骑枪都还是一次性用品,冲一次就扔……
李睿都已俯下了身体,将枪尖伸过了马头,对准了直对着的那个胡兵时,才猛的反应了过来:郎君怎么来了?
这里可是矢锋……
还能是怎么来的?
李睿降了马速,李承志却不敢降。
马速不但没降,反而催的更快,他自然就跑最前面来了。
整个骑阵中,就没有比矢锋最危险的地方了,但李承志能怎么办?
连他都以为,躲过近两千溃兵,一千多精骑,再翻过长城后,基本可以算是逃出生天了。
但千算万算,根本就没算到墙后竟然还有一支伏兵?
这对士气的打击何其重?
连他都如此,那普通士卒呢?
看看李睿不知不知觉就降下了马速,就能知道他心里有多失望,畏战的情绪有多强烈?
如果不想被围死,不想死在这里,李承志只能身先士卒,尽可能激发兵卒的士气……
这个道理李承志明白,李亮也明白。所以他没敢多说一个字,只是用力的催着马,护在了李承志左侧。
李睿惊慌之下猛一催马,自然而然就并到了李承志右侧。
至此,营中级别最高的三位,并列为矢锋。
李亮与李睿无所谓,但李承志不仅仅是李氏郎君,还是白甲营的主帅……
看李承志身先士卒,其后的两百余骑眼珠子突然就红了。心中似是点了一把火,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。
若非严明的军纪早已刻到了骨子里,此时早已全部冲了上去,与李承志并肩杀敌了。
李承志俯身贴马,一手持盾一手夹枪,声如洪钟:“狭路相逢勇者胜……杀!”
“杀!”两百余白骑紧随其后,吼声如雷,震彻四野。
白骑就如神兵天降,惊的胡兵毛骨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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